
珍藏历史记忆 守护红色根脉
历史长河奔涌而过,一件件文物,不仅是这条长河河床的铺陈者,更是文明演进的见证者。
目前,遵义已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62处,可移动革命文物近千件,革命先辈的思想、精神和壮举,都沉淀在这些不言的文物中,告诉我们这首改天换地的革命史诗是如何演进而成。
从重要党史人物故(旧)居、重要战斗遗址,到烈士陵园、红色场馆,在遵义,每个红色文化资源的名称、地理位置、历史沿革、面积、材质、建筑形式、保存状况、管理状况、利用状况、产权归属等基本情况都被详细掌握,为研判红色资源布局和保护利用提供了基础依据。
同时,遵义各红色纪念馆广泛寻找收藏线索,通过外界捐赠、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丰富馆藏文物。
展柜里,一个布满岁月痕迹的铝制军用水壶静默如初。2021年的一天,习水县土城镇四渡赤水纪念馆研究室副主任曹行燕接到线索:图书坝百岁老人王超德家,有红军遗留的水壶。据老人回忆,当年他给红军送酸菜到营地,战士看到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,就送给他一件衣服。第二天早上,听说红军已经走了,他不愿意相信,赶到红军睡过的屋里,发现谷草堆里有个水壶,就捡起来一直小心保存。这件老人珍藏近86年的水壶如今已成为四渡赤水纪念馆的馆藏文物。
近年来,“李卓然长征使用过的驳壳枪”“1935年李炳文夫妇保护‘红军资料’的帽筒”等一批珍贵文物被发现,让遵义的红色记忆愈加丰富。
今年1月,《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》正式实施。突出保护优先,聚焦传承利用,明确红色资源的概念和载体,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和名录制度。《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》和《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》的实施,进一步从省级层面为遵义红色遗存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。
除此之外,遵义也制定实施了《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,对红色遗存的保护范围、保护措施、开发利用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,确保红色遗存能够得到科学、有效的保护。
从文物收集整理到法律法规保障,遵义不遗余力。
文物“重生” 文旅“火热”
2019年7月24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长城、大运河、